优化结构拓展空间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成都日报  2小时前

  □周跃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扩大有效投资列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着力点,对挖掘释放有效投资潜力作出了具体部署。日前举行的成都市抓项目促投资现场推进会议提出,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因时因势、积极主动扩大有效投资。

  做好有效投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有效”之内涵与外延,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科技自立自强攻坚、新型城镇化提质、区域协调纵深推进、能源资源安全托底五大战略方向,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既要强化“投资于物”的硬支撑,又要夯实“投资于人”的软实力,坚持物质资本积累与人力资本提升协同并进。

  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在“有效”二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强调扩大有效投资,将其列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之一,并明确要求“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这既是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应对当前风险挑战的现实举措,也是着眼于国家长远发展与安全,着力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作出的战略部署。

  经济学理论表明,投资是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长期供给结构、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必须是“有效的投资”。有效投资是有需求的投资、有质量的投资、有效率的投资、有回报的投资和有获得感的投资。其核心在于优化供给结构、实现供需良性循环,而非单纯追求投资规模。‌

  一是建立符合经济规律的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投资精准度和有效性。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形成更多高质量供给;创新投资管理和调控手段,引导和推动各类投资主体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完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不断提高投资的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综合效益。二是提升投资政策效能,推动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坚持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两端发力,既推动政府投资提质增效,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着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增强投资活力和增长后劲。三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资金向国家战略急需、民生短板突出、发展后劲充足的领域精准滴灌,提高投资效益,坚决遏制低效重复建设与“伪创新”项目。

  必须找准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

  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就必须找准方向,瞄准领域,以真抓实干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为着力点,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传统基建仍有较大投资增量空间,但更需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新质生产力、科技自立自强、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投资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

  第一,围绕新质生产力扩大有效投资。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具体领域来看,要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的投资力度。与此同时,要积极将投资引向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领域。

  第二,围绕科技自立自强扩大有效投资。从投资的角度看,我们要加强对大科学装置的投入力度。大科学设施干的都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等需要的大事。截至2025年,我国已建成或在建的大科学装置有77个,其中34个投入运行,部分跻身全球第一方阵。目前看,在大科学装置的总体数量上,我国已与美国基本持平,差距是在单个装置的投入规模和总投入规模上。下一步,我们集聚更多经济资源投向大科学装置等科技自立自强领域。

  第三,围绕新型城镇化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水电路气信邮、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因地制宜实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等。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

  第四,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发展海洋经济。支持经济困难地区发展,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更大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增长带。

  当然,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远远不止以上几个方面。当前,我国投资于物仍有很大空间潜力,一方面,一些重要产业领域投资不足,不少机器设备、基础设施有待更新升级;另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也推动大量新的投资需求快速涌现。这些发展趋势特点,都为我们寻找合适的投资领域提供了重要依据。

  把“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结合起来

  投资于物是指对实物资产进行投资,比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物质技术基础;而投资于人则是指对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人的能力提升和潜力开放的投入,比如育幼、养老、健康、教育、技能培训等。多年以来,我国通过持续投资于物,实物资本得到了有效积累,生产和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生产力水平持续提高,有效推动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但应看到,重投资于物,轻投资于人的现象客观存在。相较于物质资本投入而言,我国一直以来对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相关领域投入不足,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的投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高品质生活、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之举,也是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在全球产业竞争已从“资本密集”转向“人才密集”大趋势下,亟须加大对人的投资,推动人力资本积累,形成新一轮的“人力资本红利”。

  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们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二者上持续用力。一是推进“投资于人”重点领域建设,加快补齐托育、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服务供给,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托育服务中心、普惠性幼儿园、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县域医共体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推动智慧托育、智慧养老、智慧医疗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投资于人”的精准性、可及性与可持续性,着力构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动态适配、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是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强化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实施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四大工程”,系统提升县城综合功能与宜居宜业水平,让更多实物资本流向城乡建设发展,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事业。

  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四是健全“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协同落地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与动态评估机制,将“投资于物”的产出效率与“投资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纳入统一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打通“物”与“人”协同落地的政策堵点、机制断点和执行盲点,推动形成“物”与“人”双轮驱动的政策合力。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