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斤硬币存银行遭拒,“拒收”是防洗钱最恰当的方式吗?
成都商报  2小时前

  银行首先是服务机构,将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拒收的硬币直接拒之门外,其做法有失妥当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网友陆先生反映,他带着140多斤1角硬币前往上海农商银行兑换,却被网点支行拒收。他质疑银行的做法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明确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对于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根据该规定,即便陆先生所携带的是残损的硬币,银行方面的拒收行为,是与相关规定形成了抵牾。

  对于拒收原因,相关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陆先生无法说清楚,如此数量巨大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底来自何处?银行有义务查清资金来源以防止洗钱活动。不过,该理由似乎难以站得住脚。

  一方面,所谓“如此数量巨大的残缺污损人民币”,据报道金额也就2000多元。将这样的额度与洗钱活动关联起来,有点夸张了;另一方面,如果真从防范洗钱的角度考虑,银行拒收硬币是最恰当的应对方式吗?比如,收取之后进行调查是不是更合理、也更容易固定证据?

  关于来源问题,陆先生介绍,自己从事烟酒礼品回收生意,此次携带的硬币系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焚烧炉灰筛选所得,用于支付货款。这些硬币经焚烧已经发黑,不适宜在市面上流通,因此只能作为残缺污损人民币向银行申请兑换。

  另据多家媒体报道,关于“硬币来源证明”“警方到场有无鉴定残缺污损人民币”等问题,陆先生与银行双方说法有一定出入,看似各有各的理由。但要指出的一点是,银行首先是服务机构,将相关规定明确不得拒收的硬币直接拒之门外,其做法有失妥当。

  客观说,相比正常的现金兑换业务,上百斤的1角硬币兑换,确实会给银行方面增加工作量,甚至可以说是带来一些“麻烦”。如有分析称,散币需人工分拣,效率较低。但即便是增加了办理成本,也不是拒收的理由。否则,不仅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也可能释放出一种硬币受“歧视”的错误信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更可能带来不良示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郑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