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给陪诊“立规矩”: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
新黄河  7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苏珊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47801—2026),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陪同就医服务领域首项国家标准。关于陪同就医服务人员有哪些规定是我们需要知道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些服务明确不能提供

陪同人员不应开展以下服务:

——检查结果判读;

——参与医疗操作;

——提供医疗建议;

——代替服务对象或家属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

——调整用药方案;

——关键医疗信息的隐瞒、篡改和选择性传递;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

陪同人员的基本要求和道德素养

陪同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扰乱诊疗秩序,不误导服务对象,不干预医务人员的专业决策;

——参加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

——定期参加专项培训;

——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陪同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具备同理心和人文关怀,能主动关怀服务对象身心状态;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选择权、决策权、个人习惯和民族习俗;

——良好的责任意识和守时观念;

——心理素质好,善于自我调节情绪;

——保护患者信息和隐私。

陪同人员应掌握哪些专业知识和能力?

陪同人员应掌握以下专业知识

——医疗场景常识;

示例:挂号流程、医院和科室布局、终端服务设备使用方法等。

——基本安全知识;

示例:医院应急疏散路线、常见突发意外(如摔倒、晕厥)的应对。

——其他满足陪同就医服务正常开展的专业知识。

陪同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就医安排能力;

示例:就诊信息的梳理、就诊流程的安排等。

——协调与沟通能力;

示例:协助医患沟通、就诊信息的记录和转达等。

——情感支持能力;

示例:陪伴、倾听、回应、安抚等支持。

——应急能力。

你不同意,陪同人员就不能做这些!

陪同人员应在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协助服务对象开展以下活动:

——领取预约号;

——代买或代取基础医疗用品;

示例:轮椅、陪护床、一次性口罩等。

——引导服务对象至指定科室、检查室或治疗区域;

——预约检查、做检查准备;

——样本送检;

——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必要时代发快递;

——记录医嘱;

——代取、复印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办理出入院手续;

——办理缴费;

——生活辅助;

示例:预订交通工具、餐饮,临时保管物品等。

——情感支持。

服务中和服务后,陪同人员应该……

陪同就医服务中:

陪同人员应核对服务对象信息。

陪同人员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与服务合同、信息宣传一致的服务,不应擅自变更服务项目。

陪同人员应在服务对象同意的前提下,协助保管医疗单据及相关证件。

陪同人员应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和自主权,不代替服务对象做决策。

如遇突发情况,陪同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可包括:

——第一时间联系医院医护人员及应急联系人;

——向服务提供者报备;

——保留现场记录(如照片、视频、沟通记录),作为后续说明依据。

陪同就医服务后:

陪同人员应清点就诊材料,并逐项交由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签收。

如有后续领取的就诊材料,陪同人员应告知服务对象领取方式。

示例:延迟出具的检查报告、外送检验结果、特殊药品处方

陪同人员应提醒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谨遵医嘱。

陪同人员应在每次服务后,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

编辑:陈彤彤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