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鹅腿阿姨”被举报卖的是鸭腿,当事人回应为何不改名:只是一块招牌,“很多清华北大老顾客知道是鸭腿”
新黄河综合  2小时前

2023年年底,清华、北大等高校学生排队买“鹅腿阿姨”鹅腿的视频被很多网友转发,“鹅腿阿姨”陈秀凤火爆出圈。然而,近日网络上多张聊天记录截图显示,“鹅腿”阿姨所售卖的“鹅腿”其实用的材料是鸭腿,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扬子晚报报道,对此,6月10日上午,扬子晚报记者致电“鹅腿”阿姨陈秀凤,她向记者详细回应了此事,她表示,最近她的许多老顾客喊她去北京国贸卖“鹅腿”,就又新建了一个北京国贸的群,“里面可能还有一些新顾客,有人问我是什么腿,我就实话说是鸭腿,结果就被举报了。目前只有朝阳区质检所联系我们让把相关证件补齐。”

陈秀凤说,她是在2011年前后开始在北京大学附近做烧烤,“刚开始的时候用的确实是鹅腿,我的‘鹅腿阿姨’的称呼也是在那时候叫出来的,那时候用了大约有一两个月,结果货源断了。我们找过很多地方,始终无法找到符合我们要求的鹅腿,而且当时我们周边的摊贩也用的是鸭腿,最后我们才改用了鸭腿。很多清华北大的老顾客也知道我们用的是鸭腿。”

陈秀凤还表示,之后因为在那附近“鹅腿阿姨”打出了名声,所以在她的观念里“鹅腿阿姨”只是一块招牌,并不代表卖的是鹅腿,所以在改用鸭腿之后,也没有改名叫“鸭腿阿姨”,“如果真的用的是鹅腿,一只的售价绝不可能只有十几元,“如果想要盈利的话,一只应该在30多元了。目前在我这里没有鸭腿和鹅腿之分,只有辣腿和不辣腿。”

6月10日,扬子晚报记者在人大学生群看到,有学生称自己从2024年1月开始就在鹅腿阿姨家购买,期间买了十几次,“感觉口感和味道一直没变,吃了十几次味道都是一样的,因为没吃过鹅腿,不知道鹅腿什么口感。”也有学生表示自己2024年就知道阿姨卖的是鸭腿,“我是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说的是鸭腿,以为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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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极目新闻报道,10日,一名在对外经贸大学就读的学生称,他和周围的同学都曾购买过多次,甚至拉了不少同学进群,“现在很后悔没有发现端倪,感觉这愧对了同学们的喜欢。这件事后,我也尽量不吃这种没有固定店面售卖的食品了。”另一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表示,直到几周前她还在购买“鹅腿”,“没想到几乎陪伴我大半个大学时光的鹅腿居然是鸭腿,很寒心,希望能得到退款和赔偿。”

用鸭腿冒充“鹅腿”售卖,且未告知消费者,是否属于消费欺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 以鸭腿冒充鹅腿且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该行为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者以假充真,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刑事责任;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会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货值十倍至二十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该行为同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也需承担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责任。

据现代快报报道,6月10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北京海淀区燕园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回应,已经接到了相关线索,(区局)科里在逐步核实调查,等有一定结果后,再向外界公布。

来源:扬子晚报、极目新闻、现代快报

综合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