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杀妻碎尸案”新进展:检方认定一审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提出抗诉
新黄河  1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赵桂凯  

备受关注的贵阳“杀妻碎尸案”迎来新进展。9月11日下午,新黄河记者从被害人黄梅(化名)亲属处获悉,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就此案作出书面答复,认定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已正式决定提出抗诉。

此前,被害人黄梅家属因无法接受一审无期徒刑判决,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希望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时隔三日,检察院作出回应并启动抗诉程序。

被害人黄梅父亲

9月8日,新黄河以《杀妻分尸抛尸伪造失踪六年,男子一审获判无期,被害人家属申请抗诉》为题报道此案(此前报道>>)。该悲剧始于2019年1月,在贵阳经营小吃店的黄梅突然失联,其丈夫张某对外编造说辞,声称妻子因婚外情离家出走,并用黄梅手机冒充其给亲友发送文字消息、更新朋友圈,持续制造黄梅仍然在世的假象。黄梅亲属后续察觉多处反常,平时习惯语音视频沟通的黄梅,失联后只发送文字,不久微信彻底断联。家属多次报警,受限于线索不足,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张某随后转让夫妻共同经营的小吃店,同时将黄梅账户资金转移至自己名下。

2019年3月,有环卫工人在贵阳黔灵山隧道口附近山林发现一颗无名女性头颅,警方立案侦查,但遗骸身份多年未能确认。直至2025年2月,黄梅家属再次报案,警方采集亲属血样录入DNA数据库。仅仅10天,DNA比对结果确认,无名头颅正是失踪6年的黄梅。司法鉴定显示,头颅系死后被锐器砍切分离,死亡原因不排除颈部外力导致机械性窒息。

后张某被传唤到案,案件材料显示,2019年1月19日晚,夫妻二人发生争执,张某掐死黄梅,继而分尸抛尸,伪造妻子离家出走的假象,掩盖杀人罪行。

案件公诉阶段,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张某杀害被害人之后实施分尸、抛尸,属于毁灭犯罪证据的事后行为,不能单独评价为故意毁坏尸体的行为,其行为应被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吸收,认定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法院同时认为,本案源于家庭内部矛盾,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备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据此对其从轻处罚,没有采纳公诉机关死缓的量刑建议,最终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判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

一审宣判后,黄梅家属难以接受判决结果。其家属认为,张某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分尸抛尸,长期伪造被害人失踪假象掩盖罪行,直至DNA证据出现才被迫供述,主观恶性极大,不应从轻处罚。除申请刑事抗诉外,家属同步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主张将民事赔偿提升至52万元。9月8日,家属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抗诉申请。

9月11日,新黄河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正式书面答复家属,认定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依法决定提出刑事抗诉。被害人家属表示,将继续等待案件后续开庭,希望案件得到公正裁决。

此外,被害人一方代理律师认为,对于之后的二审,应该着重审查被告人毁证行为造成的"证据不足"是否应成为从轻理由;审查被告人翻供与无罪辩护事实,能否再认定为“坦白”与“认罪悔罪”;审查本案是否存在“赔偿、谅解”等从宽情节。

编辑:吕冰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