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嫂子出狱后又刺死见义勇为者”案二审择日宣判,受害者之子:父亲是村干部,好打抱不平
新黄河  昨天 18:30

新黄河记者:赵桂凯  

1996年6月28日晚,时年20岁的田某明以暴力胁迫强奸其嫂子赵某珍;2002年7月,刚刑满释放回家的田某明,因对赵某珍举报自己强奸坐牢一事怀恨在心,于当年11月13日20时许,与赵某珍争吵并用其事先准备的刀具砍杀赵某珍。本村村民刘铭富路过听到喊叫声立即前来制止,在此过程中,刘铭富及赵某珍分别被田某明连捅数刀,造成刘铭富当场死亡,赵某珍轻伤的刑事案件。田某明二次犯案杀人、伤人后潜逃,华宁县警方于2022年2月24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将田某明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15日,田某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年7月22日,该案二审开庭,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新黄河记者从被害人之子刘亮刚处获悉,案件将择日宣判。“田某明在庭上极力为自己辩解,称自己也是案件‘受害人’,觉得他近20年的逃亡是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这都是赵某珍造成的,甚至是我父亲的死也是因为赵某珍抱着他往刀尖上推的,但这些辩解都没有被采纳。”

法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缓

强奸嫂子被举报,男子实施报复后杀人潜逃19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被告人田某明因强奸其大嫂赵某珍被判处刑罚。其刑满释放后心怀不满,2002年11月13日20时许,持刀到华宁县青龙镇赵某珍家欲找其泄愤,赵某珍发现后从卧室往家外跑,田某明持刀追赵某珍,被害人刘铭富路过时进行阻止,被田某明用刀刺中胸部等部位数刀,致刘铭富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田某明追上赵某珍用刀连刺数刀,致赵某珍腹部、手臂等部位受伤,后被旁人阻止。田某明作案后即逃离现场。被害人赵某珍的伤情经鉴定达轻伤。

据红星新闻报道,案发后,华宁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工作,并将田某明上网追逃。华宁县公安局曾多次组织警力开展地毯式搜捕工作,并无数次向田某明亲属了解情况、开展规劝,同时采集父母DNA,大海捞针般地摸排线索,但均未能将田某明抓获。2011年,在公安部开展的“清网行动”过程中,抓捕田某明被列为华宁县公安局一项重点工作。2022年2月20日,华宁警方根据多年来收集的有关田某明的点滴信息,逐渐拼凑出了田某明的痕迹资料。2022年2月24日13时许,疑似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在逃人员田某明在长沙市长沙县长桥社区一出租屋内被警方成功抓获。

见义勇为者被刺身亡,当地曾发文纪念

2003年5月24日,云南当地媒体曾在报纸发表题为《让生命超越平凡——记华宁县见义勇为的英雄刘铭富》一文。文中称,刘铭富平素在村里就以好打抱不平、爱管闲事著称。每当村里有家庭在闹矛盾,都少不了他去调解,为了村里的安宁,他也乐意去做这方面的事,及时化解了许多家庭矛盾。由于其为人正直,乐于助人,遇事不推诿,赢得村民们的信任,被大家选为村民小组副组长。

刘铭富之子刘亮刚告诉记者,案发当天,父亲刚好从地里干活回来,路过听到有人喊“救命”,便冲过去制止,他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云南省、市、县三级表彰。“父亲走的时候只有36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我们家三兄弟均未成年,我是老大17岁,二弟12岁,三弟只有9岁,加上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年近七旬的奶奶,境遇十分凄惨,把父亲送走以后,整个家庭负债4万多元,2002年的4万多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天文数字。”

刘亮刚回忆,父亲去世后,赵某珍家曾经送来了两个罐头三包糖。他把弟弟都叫到一起,坐在火塘边把两个罐头三包糖全部打开,让弟弟吃掉,“我跟他们说,这是爸用命换来的,你们放开吃,那时候大家一边吃,一边哭。”

当地媒体曾报道刘铭富见义勇为行为

凶手一审被判死缓后提起上诉,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2022年11月15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明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田某明及辩护人所提刘铭富系被赵某珍推到田某明所持的刀上致死,田某明该行为系过失致人死亡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与被害人陈述,证人田某洪、余某芬的证言,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对该辩解和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辩护人所提田某明用刀刺伤赵某珍的部位非要害部位,其行为系故意伤害的辩护意见,经查,田某明持刀捅刺刘铭富、赵某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行为致刘铭富右锁骨下动脉大部断裂,致赵某珍腹部损伤深及腹腔、左前臂刀贯穿伤,结合其作案所用工具、捅刺被害人的部位、力度、次数等,应认定其行为系故意杀人,故该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辩护人所提田某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辩护意见不符合查明事实,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田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判处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田某明不服判决结果,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年7月22日,该案二审开庭,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刘亮刚告诉记者,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半小时,田某明在庭上依旧反复为自己辩解,称父亲之死是由于赵某珍将其推到刀上所致。“如山铁证面前,他依然不认自己所犯之罪。”刘亮刚说,案件没有当庭宣判,但检方认为一审法院量刑合理,建议维持原判。“我们的诉求只有一个,凶手能够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我想为父亲讨一个公道,也想以我父亲的案子,让以后见义勇为的人都有一个被保护的屏障和通道。”

据悉,开庭前,赵某珍的丈夫田某曾在接受采访时称,对于判决自己表示很难回答,“说句心里话,我也想他是死刑,如果判决死刑立即执行,也是他罪有应得,我老婆也不用再担惊受怕他日后报复,刘铭富家也讨得了一个说法。如果判决死缓,我也没办法,就交给法院去判吧。”

编辑:孙菲菲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