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起典型案件揭示新型毒品治理新路径,全链条打击、精准追诉成亮点
新黄河  11小时前

新黄河记者:张帅 刘海奎  

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优秀案例,6起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首次公开。这些案例涵盖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贩卖新型精神药品、跨区域传授犯罪方法等类型,涉及法律监督、证据重构、漏罪追诉、行业治理等关键环节,为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案例一:牛某等人案——全国个案缴获依托咪酯数量最大案件的全链条打击

枣庄检察机关办理的牛某等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持有毒品、洗钱及妨害药品管理案,系依托咪酯列管后全国个案缴获数量最大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追加漏罪,向上延伸至生产原料环节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向下深挖洗钱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严格区分依托咪酯列管前后的法律属性,确保定罪量刑精准,罚当其罪。

案例二:马某某等9人案——制造贩卖安眠酮数量巨大,追缴违法所得近千万元

济宁检察机关办理的马某某等9人贩卖、制造毒品安眠酮及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邻氨基苯甲酸案,系制造、贩卖毒品数量大、制毒物品情节严重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实物大部分已售出的情况下,通过引导侦查重构证据体系,准确认定毒品和制毒物品数量,追捕追诉上游漏犯4人。案件中,检察机关明确制造毒品罪与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数罪并罚原则,追缴违法所得近千万元,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

案例三:卢某超等人案——贩卖精神药品氨酚曲马多,追诉漏罪升档量刑

潍坊检察机关办理的卢某超等人贩卖毒品案,系贩卖精神药品氨酚曲马多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审查电子数据、结合被告人从业经历和行为表现,成功追诉两笔遗漏犯罪事实,1名被告人因向三人四次贩卖毒品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升档。此外,检察机关针对精神药品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综合治理。

案例四:丁某某、陈某案——打击非医疗人员贩卖右美沙芬,推动药店管理机制完善

青岛检察机关办理的丁某某、陈某贩卖毒品案,系非医疗人员贩卖新列管第二类精神药品右美沙芬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构建证据体系,认定被告人对药品危害性和吸毒人员滥用的主观明知,追捕同案犯并准确认定共犯定性。针对药店管理问题,检察机关联合公益诉讼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完善药店管理机制。

案例五:高某甲等人案——追捕医疗从业人员贩毒源头漏犯,规范毒品数量认定

日照检察机关办理的高某甲等人贩卖毒品案,系医疗从业人员贩卖毒品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追捕的一名漏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准确认定医疗从业人员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针对曲马多制剂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情况,检察机关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含量规范认定毒品数量,并针对医院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切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渠道。

案例六:朱某卫案——跨区域传授犯罪方法,推动行业治理转型

淄博检察机关办理的朱某卫制造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系跨区域传授毒品犯罪方法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引入专家证人、借助专家意见构建证据链条,依法对行为人多个犯罪故意、多种涉毒行为数罪并罚。针对案件暴露的行业治理漏洞,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从“事后打击”向“源头防控”转型。

山东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这6起案例既涉及立案监督和自行补充侦查,又涉及毒品犯罪主观明知认定、新类型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等难点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全流程强化法律监督,对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提供了有益借鉴,有助于提升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编辑:孙菲菲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