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孙锋
9月3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关于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机构考核合格的通告以及关于向日照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增发机构考核通过项目附表的通告。
通告显示,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认定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威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威海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国家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认定日照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日照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日照市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站)扩项项目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对其增发机构考核通过项目附表。
编辑:曹梦佳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