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孙锋

9月28日,德州市召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方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新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楚红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本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群威介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打造司法保护样板,把司法修复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邱新华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德州法院立足地域区位特点,把黄河生态司法保护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重中之重,打造了一系列可复制的司法保护样板。主要体现在三个“更加”上:
机构建设更加规范专业。设立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这也是全省首家以“黄河生态”命名的专业化环资法庭,获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法庭集中管辖黄河流域7类31个相关案由的案件,先后办理全市首例黄河流域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全市首例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平台共建更加坚实有力。坚持“审判+修复+研究+宣教”一体推进,初步形成了“1中心2站点3基地”的协作平台矩阵。1中心即联合黄河河务局成立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协作中心,2站点即设立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联络站,3基地即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修复实践基地、黄河案例研究基地、黄河文化法治宣教基地。
促推治理更加落地见效。依托基地落实增殖放流、补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把生态修复落实到案件办理全过程。此外,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唱响法护黄河“好声音”。
邱新华表示,通过一系列举措,既依法惩处破坏黄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又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修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德州法院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判后回访”工作机制,走出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环境修复路径。
以典型个案办理彰显司法导向。改变过去重刑事处罚、轻生态修复的传统办案模式,在刑事、民事等案件中,优先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补偿等修复责任。比如,临邑法院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创新适用“补种复绿、劳务代偿、费用兜底”三位一体生态修复机制,严格落实“修复优先、赔偿为辅、责任到人”的环境司法规则,既通过刑事处罚严厉惩治滥伐林木违法行为,又通过多元化修复举措实现森林植被复原、生态功能修复。该案突破单一刑罚惩戒模式,将生态修复责任落到实处。此外,针对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创新探索“技改生态补偿”模式,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完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以技术改造实现污染源头治理,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以生态修复基地提供实体支撑。不局限于一纸判决,还推动修复工作落地,建成多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提供固定实施场所,实现“裁判—执行—修复—回访”闭环管理,办案后持续跟踪修复成效,防止修复流于纸面。此外,以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共治格局。德州法院和检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联合开展修复执行、联合开展普法,把司法修复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法治教育基地、白皮书发布等形式,向社会传递“破坏生态就要承担修复责任”的法治导向。
构建原位修复等多元责任体系,招募生态环境领域志愿者200余人
楚红梅介绍,近五年来,德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39人,提起公诉96件194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74件,民事公益诉讼45件,督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1万元、惩罚性赔偿金100余万元,制发行刑反向衔接和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意见)77件,推动解决具体环境问题324个,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6个,10余项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及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加强统筹谋划,创新履职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整体谋划,深化重大生态环境案件一体综合履职,健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打造“检察官+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新型办案模式,构建原位修复、替代修复、货币补偿、赔礼道歉等多元责任体系,联合法院、自然资源等部门举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招募生态环境领域“益心为公”志愿者200余人,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格局。齐河县法院设立省级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目前已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2件,使用违法行为人缴纳的修复资金210余万元,对受损的生态环境开展异地修复、替代性修复,其中补植复绿105余亩、增殖放流60余万条。
严格依法办案,推进专项监督。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保护、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监督行动8个,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累计督促治理污染水体400余平方米,拆除违法构筑物330余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250余吨,救助濒危鸟类70余只,建立相关机制12个。
深化协同联动,践行恢复性司法。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八部门会签《关于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济南等九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协作机制。
编辑:吕冰 校对:刘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