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李震
屏幕这端,济南某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负责人紧盯着庭审系统待收账款页面;屏幕那端,400公里外的欠款方企业财务总监正上传着分期付款计划表。在槐荫区人民法院互联网调解室里,这场横跨鲁中与鲁南的13万元货款拉锯战,仅用半天就敲定了“分期支付+免除违约金”的和解方案。当电子签章在调解协议上落定,被告企业负责人不禁感叹:“原来打官司可以不用赶路!”这场“零跑腿”的云端调解,不仅让两家企业重归于好,更见证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数字时代的华丽转身——法官隔着屏幕实现的不仅是案结事了,更是对“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最生动的诠释。
据案情介绍,甲公司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自2021年4月起与乙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其向乙公司供应医疗器械。但交易过程中,乙公司仍有13万元货款未向甲公司支付,多次沟通无果后,甲公司遂诉至槐荫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13万元及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该案被告乙公司位于外地,与法院相隔400多公里。考虑到异地参与诉讼不便,且可能产生较高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乙公司主动申请采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并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意愿。恰巧,原告甲公司也期望能快速、高效地解决此争议。双方对“线上解纷”的需求不谋而合。考虑到被告相距较远,往返参与诉讼可能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法院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传统审判与互联网平台便利性相结合,主动启用互联网调解模式。
调解中,承办法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乙公司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倾听其关于“每月付款超3万需走审批流程”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双方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乙公司向原告甲公司分期支付货款13万元,双方就本次买卖合同纠纷事宜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法院方面表示,通过互联网调解,不仅为两家企业化解了纠纷,更以“零跑腿”的线上模式,节省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据了解,近年来,槐荫法院积极探索并创新实践“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深入群众、就地解决”的理念与现代化科技手段深度融合。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打破地域限制,生动践行了“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极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累。这一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温情,也为企业的稳定经营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孙菲菲 校对:汤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