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在水中民警未搀扶?
近日,一段老人积水中倒地,身在附近的两名民辅警不去搀扶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据现代快报报道,6月22日,河南周口市太康县公安局相关人士称,已对此事作出处理,涉事民警被免职,辅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当天,太康公安相关人员专门赶赴浙江,当面向老人家属致歉,并承诺处理好有关邻居纠纷。
一名八旬老人在积水中摔倒、挣扎,不远处的派出所教导员和辅警只观望而未去搀扶,此情此景,令人顿感扎心。
别说是身穿制服、素有“群众守护神”之称的民警,就是素不相识的路人,看到老人在齐膝深的水中摔倒,也会伸把手。因此,不怪老人的儿子气愤不已,在网上发视频讨说法。
据报道,两名民辅警并非碰巧路过,而是接到报警才赶到现场。原来,老人居住的是瓦房院子,因邻居都垫高宅基盖了楼房,导致老人门前地势低洼,当天下大雨出现积水,身在外地的家属便报警求助,结果发生了视频里刺眼一幕。
在一片批评声中,也有一种声音认为,不能全怪民辅警麻木冷漠,也许他们当时未看见老人摔倒,或者担心扶人被讹,不敢轻举妄动。更有甚者,认为扶是人情,不扶是本分,不能搞道德绑架。
但视频显示,两名民辅警不仅看到了老人摔倒,还有喊话的动作。老人事后也回忆称,“派出所的人喊话叫我慢点慢点”。此外,老人倒下后,另一位老人拄着拐棍颤巍巍上前帮忙,两位民辅警怎能看不到?更关键的是,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老人家属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至于“担心扶人被讹”或“扶是人情,不扶是本分”等说法,更经不起推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
也就是说,对民警而言,伸手帮忙、搀扶老人,不仅仅是道德责任,更是法定义务。如果说连处置警情的民警,都担心“扶人被讹”,岂不荒唐?有网友以调侃的口吻讽刺说,民警未上前搀扶老人,可能是怕弄湿了鞋子、弄脏了衣服。
两名民辅警受到处分并不冤。正因为此事影响恶劣,令群众失望寒心,当地公安部门不仅严肃处理了涉事民辅警,还不远千里,跨省道歉。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以满满的诚意、切实的行动诚恳道歉、征求谅解,努力修复受损的形象。
当地公安部门不护短的态度和行动值得充分肯定,但同时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现。此次事件也给所有民辅警敲响警钟。(作者:陈广江)
综合编辑:李明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