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隐私式维权”要不得 | 我来评
新黄河  11小时前

当纠纷发生,选择法律而非情绪,选择理性而非暴力,才是对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捍卫。

“××集团副总裁租我房子4年多。把电视弄坏了、衣柜门弄坏了……住了几年换了几任女友还养宠物把真皮沙发弄坏,给家里造得不像个样子……”近日,因房屋租赁纠纷,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自己的租客,不仅将其任职公司、职务、真实姓名公开,爆料内容中还夹带了对租客私生活的描述。记者采访发现,这种因私下存在矛盾,通过网上发帖或现实中曝光等方式“报复”的并非个例,在一些事例中,爆料者不仅将跟其有矛盾的一方身份信息公开,更对其私生活相关信息大加散布,让爆料内容格外夺人眼球。(9月22日《法治日报》)

当租赁纠纷中的房东将租客的职务、姓名与私生活公之于众,当朋友圈成为发泄不满的“审判台”,一种以曝光隐私为武器的“维权”方式正悄然蔓延。然而,这种看似痛快的“反击”,实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博弈——它不仅可能触碰法律的红线,更可能将矛盾推向无可挽回的深渊。

“爆料隐私式维权”的本质,是以侵权对抗侵权,以暴力回击暴力。当事人往往寄望于通过公开他人隐私、渲染私生活细节,来吸引舆论关注、施加道德压力,从而快速解决纠纷。然而,法律早已划清底线: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受法律严格保护,维权的初衷并不能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免罪金牌”。即便事实存在,擅自公开他人隐私仍构成侵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方式极易导致矛盾升级,彻底堵死协商解决的可能。曝光隐私会直接激化矛盾,切断沟通渠道,甚至引发次生网络暴力。原本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租赁纠纷,一旦被贴上“道德败坏”“私德有亏”的标签,便会演变成一场公开的羞辱与反击。而被曝光者往往因名誉受损、社会性死亡而被迫应战,最终双方陷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困局,维权者或许短暂宣泄了情绪,却可能面临法律追责、舆论反噬甚至社会关系的永久撕裂。

事实上,法律的框架从未缺位,理性的维权路径始终敞开。从民事调解到司法诉讼,从社区协调到行政申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足以应对大多数矛盾。租赁纠纷可寻求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介入,情感纠纷可通过调解委员会化解,薪资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即便涉及公共利益,也应通过正规渠道实名反映,而非以网络审判的方式取而代之。

社会舆论固然具有监督力量,但绝不应成为私人纠纷的“刽子手”。公众在围观此类事件时,亦需保持理性与克制,避免被片面信息煽动情绪,成为网络暴力的助推者。法治社会,既保护每个人不受他人侵害,也约束每个人不以侵害他人的方式寻求正义。当纠纷发生,选择法律而非情绪,选择理性而非暴力,才是对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捍卫。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陷入“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真正走出“曝光隐私式维权”的泥沼。(作者:苑广阔 漫画:黎青)

综合编辑:李明  校对:刘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