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摊贩收取香烟交城管“保平安”?或涉嫌三重违法犯罪
红星新闻  8小时前

不能让某些基层执法者将管理权异化为“抽成权”,从“服务者”蜕变为“食利者”。

近日,郑州经开区一则关于夜市摊贩被索香烟交城管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5月11日晚,经开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经初步核实,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商贩,向其他夜市商贩收取香烟,现已对袁某某停职调查,并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对其他涉事人员,下一步将根据深入调查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不收钱了,改收芙蓉王了。”夜市作为城市“烟火气”的生动体现,是“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着众多摊贩的生计和市民的生活便利。如今竟传出这般“收取保护费”式的荒诞情节,着实让人惊愕。袁某某作为办事处工作人员,手中掌握一定管理权力,却将其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指示个别商贩向同行收取香烟,这种行为严重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荒诞的江湖做派背后,折射出少数人权力的异化。当市井摊贩合法经营的权利,异化为“交烟保平安”的潜规则,既是基层治理失序的警报,更是对法治尊严的践踏。从法律视角审视,涉事人员的“香烟经济学”至少存在三重违法犯罪可能:若袁某某作为公职人员,以职务便利主动索要财物,即便未明确为小摊贩谋取具体利益,也涉嫌受贿罪;若以胁迫手段迫使摊贩交出财物,暗示不给香烟就会遭到刁难或处罚,则涉嫌敲诈勒索罪;若为索要香烟,滥用执法权力,故意刁难小摊贩、违规执法,则涉嫌滥用职权罪。

在评论区,甚至有人将其与黑恶势力相提并论。这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反映出人们对此类恶劣行为的强烈不满和愤怒。袁某某到底收了多少香烟?除了他之外,是否还有其他隐藏在背后的涉事人员?整个事件是否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这些问题都需要调查组深挖细究。

同样值得追问的是,袁某某为何能够轻易得逞?或许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让袁某某觉得有机可乘;或许是管理流程不够透明,给了他暗箱操作的空间。要根治此类痼疾,显然不能止于个案处理,这就需要对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让每一个行使管理权力的人员都时刻处于监督之下;不能让某些基层执法者将管理权异化为“抽成权”,从“服务者”蜕变为“食利者”。

城市的“烟火气”和“夜经济”是城市活力的象征,也是民生福祉的重要体现。在法治社会,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应当在阳光下进行,接受公众的监督。不能让少数人的权力在角落里肆意妄为,更不能让城市的生机被少数权力异化下的“香烟”熏黑。袁某某等涉事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需要进一步调查。唯有深入细挖严查到底,依法严惩涉事人员,才能让城市的“烟火气”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继续升腾。

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