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问政江西”网站上一则关于“丰城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生乱收费”的回复引发网友关注。此前,有网友在该平台投诉称,该院在为患者手术期间,要求额外支付5000元专家费,该费用单独交给医生个人,不计入住院费用;手术结束后,医院还收取150元餐费,并被指存在强迫就餐的情况。
随后,丰城市卫健委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经核查,举报所涉“收费问题”系患者及其家属要求外院专家做手术,自愿承担相关费用,并签好相关同意书。该做法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该名外请专家已在丰城市人民医院备案。
患者先主动恳请外院专家做手术,并签署同意书,术后又反手举报,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引发“过河拆桥”的批评,这是值得重视的一种现象。患者签署的不仅是费用同意书,更是对“跨院诊疗”这一诊疗模式的确认。若术后以“乱收费”为由进行举报,按照社会同情弱者的惯性思维,医院和医生很可能因此受到道德绑架,招致争议。
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外请专家手术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邀请医院向专家所属机构发出正式邀请、会诊费用通过机构间结算等。
当地卫健委的通报,是基于现行医疗管理制度作出的公允表态。从通报内容看,卫健委确认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专家已在所属医院备案、费用未纳入住院账单但由患者直接支付给专家等事实。以制度条文为基础进行回应,既维护了患者和家属的知情权,也肯定了医疗机构在框架内的合规操作。
尤其要看到,若“先同意后举报”的操作模式被效仿,将对外院专家会诊制度造成根本性伤害。
当前,我国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外请专家的方式,可让患者免于异地求医之苦,这种专家跑腿代替患者跑腿的方式,体现出对患者的关爱。若专家因担心术后被举报而拒绝外出会诊,部分患者就只能到大医院就诊,不仅花费更大,而且来回折腾极不方便,也充满了风险。
当然,医院与医生的操作也存在改进空间,在程序合规性方面或许还留有一些瑕疵。但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若将所有操作都套用三甲医院的标准严格执行,可能抑制基层医疗机构邀请外院专家来院诊疗的积极性。对此,社会应秉持包容的态度,只要合规的底线不突破,就不妨给予基层医院和外院专家一定的操作弹性空间。
面对个案争议,判断是非只能依据事实,并以是否有利于社会为标准,而不是为了息事宁人就简单地判定医院和专家违规。这次公众批评家属反手举报不厚道,以及当地卫健委力挺专家“飞刀”手术,背后均存在这样的期许。
不过,类似争议的出现,也意味着相关规章制度存在优化调整的空间。期望通过更细致的规则设计,让专家下基层会诊真正成为阳光透明的医疗服务,在维护好患者正当利益的同时,消除专家下基层的疑虑。(罗志华)
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