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50万元被扣13万元保费!恒丰银行助贷合作陷“捆绑搭售”争议 | 大鱼财经
新黄河  2天前 19:32

新黄河记者: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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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借款人通过公开投诉平台反映,在办理由恒丰银行作为最终资金方放款的个人贷款时,遭遇第三方合作渠道“捆绑”销售高额保证保险。有借款人称,其50万元的贷款在提前结清时,仅保费一项支出便超过13万元。

面对借款人对高额综合融资成本的质疑,恒丰银行方面的客服人员多以“银行仅负责代扣,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进行回应。

在“资金方+助贷机构+保险增信”的复杂业务链条中,商业银行作为核心出资方,能否以“代扣通道”为由免除综合成本披露与合作渠道审核责任,成为本轮争议的核心。

高额保费现形:多笔信贷产品被指强制搭售

新黄河记者梳理近期消费保、黑猫投诉等平台数据发现,围绕恒丰银行作为出资方的信贷维权纠纷中,“保证保险与放款强制绑定”成为借款人反馈的重灾区。相关纠纷多发生于近三年内,涉及“阳光闪贷保”“安逸花”等多个外部合作渠道及该行多地分行业务。

公开投诉信息显示,一位借款人于2021年11月通过第三方渠道申请办理了贷款,恒丰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放款50万元。该借款人称,办理时相关机构以“不购买保险则不予放款”为前提。这笔分36期偿还的贷款,在借款人于第32期提前结清并进行核算时发现,仅担保费(保险费)一项支出就高达13.6万余元。

类似的高比例保费扣款在其他渠道中被更详细地披露。据消费保平台的一则投诉记录,借款人于2023年6月通过“阳光闪贷保”借出17万元,资金方为恒丰银行,分36期还清。该借款人后续查询明细发现,在每月6621元汇入恒丰银行账户的还款额中,实际包含了1496元的保费。截至第30期,该借款人已累计被扣除保费4.48万元。

在下沉至分行的具体业务中,此类搭售模式与高额隐性成本同样屡见不鲜。

以恒丰银行郑州分行放款的车抵贷业务为例,有借款人反映,其2023年3月在“阳光闪贷保”办理4.6万元贷款时,被强制捆绑销售阳光财险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该借款人称,办理全程未被单独告知每月需额外扣除404.8元保费,直到贷款结清核算时才发现,共计被收取保费9884.05元。经其以内部收益率(IRR)真实年化测算,该笔贷款叠加保费后的整体综合年化利率高达18.96%。

同样的争议也出现在恒丰银行重庆分行作为资金方的信用贷业务中。另一位借款人反映,其2024年1月通过“安逸花”App申请1.4万元贷款时,被要求必须在泰康在线购买相关保证保险方可下款。记录显示,该笔贷款明面利率为5.5%,但需扣除高达1414.38元的总保费。借款人质疑,此举是通过结构化的收费模式,变相规避监管对综合贷款利率的合规核查。

综合上述多起案例,多位借款人均在投诉中指出,办理贷款时前端页面仅展示了部分较低的贷款利率,并未向借款人明确提示高昂的保险费用,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资金方权责厘清:是“单纯代扣”还是合规主体?

面对借款人对“不知情、被搭售”的退费诉求,资金流出方的恒丰银行在其中扮演了何种角色?

多位向恒丰银行致电交涉的投诉人在维权记录中反馈,银行客服此前的答复多为:“保费不是由银行收取,银行只是代扣方,具体退费需要自行与保险公司协商。”

为进一步核实该业务模式,新黄河记者以意向借款人身份致电恒丰银行官方客服。当记者询问办理“阳光闪贷保”等业务是否必须捆绑保险时,客服人员表示以线下网点答复为准。而当记者进一步追问“为何高额保费由银行代扣”“超额保费能否退还”时,该客服人员未能作出正面解释,仅以“线上登记信息有限”为由,要求借款人自行去线下网点核实费用的收取细节。

将收费与搭售争议向前端平台或线下网点“切割”,是否符合现行的金融合规要求?

“如果不买保险就不放借款的事实属实,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通知,银行不得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产品,不得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收费服务。

对于恒丰银行“仅为代扣通道”的说法,付建表示:“银行不能仅以代扣通道免责。”他表示,恒丰银行作为实际放款方和每月本息及保费的统一代扣方,对该笔贷款的综合成本结构是明知或应知的。其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合作,负有全流程管控与合规把关义务。在明知选择贷款必须购买保险而未做充分提示,且综合成本畸高的情况下仍持续代扣,银行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借款人关注的高额保费推高综合融资成本的问题,付建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金融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主张的利息、罚息和其他费用的总和,如果超出司法保护上限(如年利率24%),或费用显著背离实际损失,消费者有权主张调减。若费用所对应的服务未实际提供或借款人非自愿购买,法院对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部分应不予支持。

付建建议,遭遇此类问题的消费者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注意收集保存贷款合同、投保单、扣款银行流水,以及贷款宣传页面截图和与业务人员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

针对借款人反映的强制搭售问题及退费诉求,新黄河记者向恒丰银行总行发送采访函求证。截至发稿前,恒丰银行尚未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应。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新黄河将持续关注。

编辑:陈彤彤  校对:刘恬